什麼是澳洲的 Release Letter (Clearance Letter)?
Release Letter,中文常被翻譯為「離職證明」、「離職信」或「無債證明」,它是由你的前雇主出具的一份官方信函,用來證明:

- 你已經正式結束在該公司的所有工作職責。
- 你沒有任何未結清的債務(沒有未付的培訓費用、設備費用等)。
- 你沒有違反任何合約,可以自由地為新雇主工作。
- (在某些情況下)證明你的工作表現和離職原因。
簡單來說,這封信是前雇主對你的一個「官方認可」,證明你與公司的關係已經「乾淨利落地」結束,沒有任何法律或財務上的「尾巴」。
為什麼 Release Letter 如此重要?
這封信在澳洲的職場中扮演著關鍵角色,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新僱主的必要文件
這是最主要的原因,絕大多數澳洲公司在發出正式的工作要約 之前,都會要求你提供上一份工作的 Release Letter。
- 背景調查的一部分: 新僱主會用它來驗證你的離職狀態是否良好。
- 風險控制: 確保你不是因為嚴重違紀、違反合約(競業禁止條款)而被解僱,避免公司惹上法律麻煩。
- 財務確認: 確保你沒有拖欠公司任何費用,避免將來的財務糾紛。
沒有這封信,你很難順利接受新工作。

保護你自己的權益
對於員工來說,Release Letter 同樣重要。
- 確保沒有隱藏債務: 在信中,前雇主會明確寫明「沒有任何未付債務」,這可以保護你免於在離職後被公司追討培訓費或其他不合理費用。
- 正式結束關係: 這是一份法律文件,正式確認你和前僱主的合約關係已終止,避免了未來可能出現的爭議。
移民相關的證明
如果你持有的是臨時工作簽證(如 482 簽證、PSW 簽證等),Release Letter 可能會被要求作為申請其他簽證或延期的補充材料,以證明你遵守了簽證的相關規定。
Release Letter 應該包含哪些內容?
一份標準的 Release Letter 通常會包含以下信息:
- 你的個人信息: 姓名、員工編號。
- 僱主信息: 公司名稱、地址。
- 僱傭關係: 你的職位、僱傭開始和結束日期。
- 核心聲明: 這是最重要的部分。
- "The company confirms that [Your Name] has no outstanding debts or financial obligations to [Company Name]." (本公司確認 [你的姓名] 對 [公司名稱] 沒有任何未結清的債務或財務義務。)
- "All company property has been returned in good condition." (所有公司財產均已完好歸還。)
- 離職原因(可選): 有時會簡單提及離職原因,"by mutual agreement" (雙方同意) 或 "to pursue other opportunities" (為了尋求其他機會)。
- 工作表現評價(可選): 一些公司可能會給出簡短、正面的評價,"a valued member of our team" (我們團隊中很受重視的成員)。
- 簽名和日期: 必須有授權人(如人力資源部經理或部門主管)的簽名和公司蓋章,以及出具信件的日期。
如何申請 Release Letter?
流程通常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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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通知離職: 根據你的合約,提前通知你的僱主,這通常是第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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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書面請求: 在你最後工作日之後,向人力資源部門發送一封正式的電子郵件,請求他們出具 Release Letter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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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板範例:
- Subject: Request for Clearance Letter - [Your Name]
- Body:
Dear [HR Manager's Name or HR Department],
I am writing to formally request a Clearance Letter (or Release Letter) to confirm that my employment with [Company Name] has concluded as of [Your Last Day].
This letter is required for my new employment. Please confirm that there are no outstanding debts or obligations from my side.
Thank you for your assistance.
Sincerely, [Your Full Name] [Your Employee ID, if applicabl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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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進: 公司可能需要一些時間來處理(通常是幾天到一週),如果一周後還沒有收到,可以進行友善的跟進。
常見問題 (FAQ)
Q: 公司可以拒絕提供 Release Letter 嗎?
A: 理論上,如果你的離職流程是合法的(提前通知了通知期),公司沒有合理的理由拒絕提供,拒絕提供可能構成不公平解僱或歧視,但實際上,如果離職關係不愉快,公司可能會拖延或不願意出具。
Q: 我可以自己寫一份 Release Letter 讓公司簽字嗎?
A: 可以,這在澳洲很常見,你可以自己起草一份標準的 Release Letter 內容,然後請求你的前僱主或 HR 部門審閱並簽署,這樣可以確保信件內容符合你的要求,並節省他們的時間。
Q: Release Letter 和 Reference Letter (推薦信) 是一樣的嗎?
A: 完全不一樣。
- Release Letter (離職證明): 關注於「結算」和「狀態確認」,是程序性的文件,內容比較客觀、標準化。
- Reference Letter (推薦信): 關注於「工作表現」和「能力評價」,是個人化的文件,內容可以非常詳細,描述你的職責、成就和優缺點,新僱主通常兩者都需要。
Q: 我離職時沒拿到,後來新公司要求,怎麼辦?
A: 應立即聯繫你前公司的 HR 部門,說明情況,並再次正式請求,如果對方不合作,可以嘗試聯繫你的前經理,在極端情況下,可以尋求法律諮詢,但通常溝通就能解決問題。
總結
在澳洲,Release Letter 是你職業生涯中不可或缺的一份「通行證」,它不僅是新僱主的「安全保險」,也是保護自己免於後續麻煩的法律文件,在離職時,務必主動、正式地申請並妥善保管好這份文件。
